黄牙侩这么一提醒,鱼儿才记起先前为了了解北宋买卖房地的法律程序,她去村里老秀才家借阅各种相关书籍时,曾经看到过一条和买卖房地有关的条令———北宋律法明言规定,只有在亲属、近邻都无意购买或者想买却出不起合适的价钱时,业主才能把房产、土地转卖给别人。而黄牙侩口中的“先买权”,简单来说就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和街坊四邻,和其他买主出同样的价钱时有优先获得买房地的权利。也就是说业主亲属是第一顺序的购买人,当然在亲属间也得分个先后顺序,血缘关系越近就越有优先权,这点反映了古人想尽量把祖产留在同宗名下的愿望。排在亲属后的第二顺序的购买人是近邻,这里的“近邻”指的是其房地跟要出卖的房地相接的邻居,中间隔着别人的土地、房屋和公共道路的可不算数。如果都满足近邻的条件,也还得按照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