癸亥年腊月二十八日,妖皇曦昌特使和张归元在北海签订了丧权辱妖的《北海条约》。
《北海条约》共六条,主要内容是:
第一条,绝望高原的妖魔和平安城人族的战争结束,双方进入和平状态。
第二条,十年内绝望高原的妖魔不再跨过大鲜卑山,不再入侵北海。
第三条,妖皇曦昌向平安城赔偿上品灵石五百颗,黄金三千两,白银三万两。
第四条,绝望高原开放乌地河谷、勒拿河谷、安加拉河谷、叶尼赛河谷四处通商口岸,允许平安城派遣使者常驻,准许其家属自由居住。
第五条,废除绝望高原的封锁贸易制度,允许平安城的商队到绝望高原腹地自由贸易,并保护商队安全。
第六条,双方各自释放对方的军民、符箓,奴隶。
签订完《北海条约》,张归元将妖使苻镰和生擒的妖魔们送给了使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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