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长川道:“我愿意为合作社筹集资金,不但不用大队承担任何风险,而且每年向大队缴纳一笔管理费。”
顾长川这话一说,立即有人问:“每年能给大队上交多少钱?”
“要是亏了,还有交钱给大队吗?”
“你个人筹集资金,那合作社还算是集体的吗?”
村民们叽叽喳喳,问题都很犀利。
顾长川解释道:“如果合作社能办起来,每年的管理费是必须交的,至于交多少管理费,这个还需要根据情况协商。”
“合作社当然是集体的,不然何必每年给大队上交管理费?这管理费,就是合作社对大队的贡献,是大队的集体收入。”
“如果合作社不是大队的,干么要给大队交钱?”
“外面那么多工厂,合作社,供销社,也不见给我们大队交钱的。”
“至于说我个人办合作社,就更是误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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