琳琅从小练字不认真,一帮小孩儿就她坐不住,导致她的字是所有孩子里面写得最难看的。
可是程时宁看见自己的名字,字迹娟秀的行楷,那三个字,比他自己写得还要好。
“2009年5月29日
静姝过来找我,她告诉我,程时宁喜欢她,以后会娶她。
好吧,反正我一直都是多余的。”
程时宁记得,琳琅是在那年夏天还没到的时候走的。
事情过去了十几年,如今他终于有了答案。
知道了小孩为什么突然要走,知道为什么她会对自己冷漠。他低垂着眼帘,浓密睫毛的阴影挡住他眼中情绪,纤细的手指抚着小孩当年漂亮的笔迹,他突然释怀地笑了。
在原地站了许久,他原封不动地把日记本放回去,然后离开了赵家。
早上六点三十,琳琅被陌生电话吵醒。
她起床气很重的把手机拿过来看一眼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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