坐在车上,我仍对刚才的话题意犹未尽,问林浩:“所以,以你的立场,你觉得我朋友用这种方式去解决问题是对的?”
“这个嘛,不是我们外人能评判的了。因为掺杂了感情因素,很多事情则不能单从利弊的角度来衡量。我刚才说的是从维系家庭的角度来看。婚姻和单纯的恋爱全然不同,有点像合伙开公司。既是情人、朋友,也是事业伙伴。各种利益、人情,盘根错节的。何况,你所说的这个朋友的丈夫是国企副总,非必要他应该也不想诉诸离婚的。”
“是怕影响到自己的正面形象吗?”
“也可以这么说吧。更况且,他还有过一段婚姻,男人一旦结过两次婚,他大约已经对婚姻的本质有了深刻的了解,他既愿意再次走进围城,想必是打算将这段关系维系到底的。再说,你不是说他在前一段关系里面,他和前妻的孩子都成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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