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记得吗?”
齐灏南靠在一旁的铁杆上,单手插在兜里。这个视角看芙提,只有小小的一只,仿佛一个掌心的大小,就能把她全部握住。
“那时候你在匹兹堡拍戏,我去找你。”
“记得啊。”她只是醉了,又不是失忆了,“那时候还是冬天,我说想吃烤红薯,你居然只买了一个回来,还要和我对半分。”
他气笑了,“拜托,大小姐,我说了只剩一个。”
何况在那样的地方,找一个中国式的食物,何其不易。
芙提不说话了,拍拍膝盖站起来。
蹲了太久,眼前发黑,头脑却很清醒。
“打个车回去吧。”
齐灏南掏出手机,拨的却是乐队成员的号码。
那头接的很快,他说得也很快。在美生活这么多年,齐灏南的英语流利得堪称母语,还带着纽约的口音,芙提只能拼凑出几个词,例如“来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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