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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天更新

(明天更新,写不完了,今天再水一天,咣咣咣。)

老北京四城有八个鬼市,现如今也有几个,但大多可以称之为景区,因为里面灯火通明,每个摊主尽可能加大灯光,更有甚者开着车在鬼市里面摆摊,车灯比他妈太阳还亮。

最早的时候,鬼市最大的目的是销赃。

谁销赃?

贼,入户的贼。

前半夜入户偷东西,后半夜去鬼市销赃。

最初也没有市场,就是去城墙下面,遇见过路的就上去搭话,问要不要东西。

久而久之,形成了市场。

那时候也没手电灯笼啥的,都是借助微弱的星光月色看东西,看好了,两个人一怼袖子比划一下价格。

贼从大户人家偷出来的东西,来路不正,贼也不一定明白是什么东西,反正给点钱,差不多,就卖。

于是有很多人在鬼市捡到漏了。

看别人赚钱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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