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周末,宋译去吃了餐饭。
从家里出发之前,他在落地镜面前换了三套衣服,才决定下来最终穿哪一套:一件藏蓝色的摇粒绒长袖,搭配上一件白色的宽松牛仔裤,腰间系上了棕色的皮带。
很久不穿便装,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感到些许别扭——习惯梳得利落整齐的头发和便装有些格格不入,于是往手上抹了泡沫发蜡,随意地抓了两下。
这是他很久以前买的衣服,早就不穿了。
宋译抬起手,把袖口递到鼻尖嗅了嗅,上边似乎还残留着淡淡的烟草的味道。这味道让他安心。
*
餐厅的选址在市中心一处顶楼的露台酒吧,电梯的门一打开,就能听见店内的爵士乐队悠扬的调调。
他跟服务员说了餐桌号,被带领着走到室外露台上。露台上各处插着小彩旗,时亮时灭的彩灯渲染着轻松的氛围。周末的夜晚,这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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