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封信,写给留从效。
内容很简短,性质很严重,李煜一口气给留从效定了三个罪名
第一,拥兵自重、心存叛逆!
留从效身为大唐臣子,心存侥幸、见风使舵,与朝廷离心离德,与南汉、吴越暗通款曲,勾结连环,自持清源军节度使的权力,不听从政令、军令,蚕食岭南众多县、镇地盘,存在叛乱谋逆的行为。
第二,巧取豪夺、动摇国本。
留从效接管漳州、泉州及“十二县”之后,不纳赋税、不交粮食,占据盐场之后,更加肆无忌惮,勾结福州商人集团,囤积居奇、造成盐荒,趁机收受贿赂、聚敛财富,此乃破坏大唐国本的行为。
第三,品行低劣、残害百姓。
留从效任人唯亲,在割据之地作威作福,藐视大唐派遣使者,善与当地豪强、富商、巨贾、地主、世家等勾结,对老百姓横征暴敛,动辄徭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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