雾气笼罩的镜子上隐约露出一张精致的人脸。
沈清歌观察了下自己的身体,她的手心、指尖全是又黄又硬的茧子,摸起来硌手。
好粗糙……
还不如薄庭的手看起来细腻。
她的胳膊上有好多针眼,上面被扎得泛着乌青。
另外,左肾的位置还有一道像蜈蚣似的粉色疤痕,那是沈胜利他们逼她捐肾割的……
当时他们为了省钱,还没让打麻药。
虽然疤痕已经淡去不少,但还是显而易见。
她的身体,好丑陋!
沈清歌面对着镜子,拍了拍自己的脸蛋,自嘲般问:“你为什么不知道爱惜自己呢?”
平时时空也要幸福(五)
如今拖着这副躯体,她都不好意思让人看见。
好在,她知道,薄庭不会嫌弃她。
沈清歌从空间里拿出了护手霜,她挤了大大一坨均匀的抹在手上。
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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